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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由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2020-05-26 00:00:00

谨此提述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通知开始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根据函件,鉴于该决定,本公司须提交复牌方案以证明其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之规定。倘本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方案,联交所将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该公佈进一步披露,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本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覆核。

申请由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就该决定申请由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佈。股东如对联交所通知开展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