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完成出售附属公司

2019-11-20 00:00:00

兹提述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刊发有关出售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玉泉投资有限公司70%之股权及其所欠之股东贷款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示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根据买卖协议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完成出售事项。

于完成后,本集团不再持有目标集团之任何股权,目标集团亦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不会再合併至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