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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的预防措施

2020-05-11 00:00:00

兹提述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股东週年大会(「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本公司的通函(「 该通函」),内容有关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七楼景雅厅(「 大会会场」)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考虑到本公司有法定责任须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故本公司决定如期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本公司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将实施以下预防措施,以保障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者免受二零一九新冠状病毒病(「 COVID-19」) 感染风险:

(i) 所有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须于大会会场入口处接受强制体温检测。任何人士若体温高于摄氏37.3度、有任何类似流感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均不得进入大会会场;(ii) 于大会会场座位间距将维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因此,大会会场只能容纳有限的股东及参加者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如有必要,本公司或会限制股东週年大会的出席人数,以避免会场过度拥挤;

(iii) 所有出席人士于大会会场内任何时候均须佩戴外科手术口罩;

(iv) 任何人士如在股东週年大会前十四天内曾经离开香港(「 近期外游纪录」)、并须接受与COVID-19相关的检疫或自我隔离,或曾与任何正在接受检疫者或有近期外游纪录的人士有紧密接触,均不可出席股东週年大会;

(v) 任何出席人士如拒绝接受任何上述措施,将被拒绝进入大会会场;及

(vi) 股东週年大会上将不派发礼品或提供茶点。

本公司谨此提醒,若股东已感染或怀疑已感染COVID-19、或正接受与COVID-19相关的检疫或自我隔离,或曾与已感染或怀疑感染COVID-19的人士有紧密接触,请勿出席股东週年大会。

本公司强烈鼓励股东委任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作为其代表就决议案投票,而无须亲身出席股东週年大会。

股东週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可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或本公司网站( www.uegl.com.hk)下载。 代表委任表格须于股东週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于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方为有效。

对于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持有股份的非登记证券持有人,本公司强烈鼓励他们向其经纪或托管人作出指示,透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进行投票。

根据疫情的发展,本公司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措施,并在必要时就适当的措施发佈进一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