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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指定董事

2019-11-01 00:00:00

富通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 欣然宣佈,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 陈静女士(「陈女士」)(执行董事) 已获重新指定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履历详情

陈女士, 50岁, 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 彼获重新指定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彼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担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陈女士于本公司所有附属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彼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 获得机械工程学士学位。 陈女士于过往三年并未在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的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根据本公司与陈女士之间的服务合约, 陈女士的初步任期为一年, 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自该任期届满后的第二天起连续自动续期一年, 除非任何一方在初始任期届满或此后任何时间到期前至少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 而该委任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或膺选连任, 陈女士有权收取每年288,000港元的董事袍金, 该金额由董事会参考其职责及责任、 现行市场惯例及对本公司之贡献而釐定。

于本公佈日期, 陈女士持有(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的范围内) 1,238,000股本公司股份及根据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采纳的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1,400,000份购股权。

除上述披露者外, 概无其他需要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事项, 亦无其他资讯需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名单及其角色与职能的更新, 包括董事会各委员会的组成, 将适时在联交所与本公司的网站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