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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的交易 - 提供按揭贷款

2023-06-02 00:00:00

提供按揭贷款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骏联信贷与借款人及按揭人订立按揭贷款协议,据此,骏联信贷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额为港币14,000,000元之贷款,按实际年利率8.7%计息,还款期为十二个月。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贷款金额的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全部低于25%,故授出贷款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