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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主要及关连交易之通函

2019-07-31 00:00:00

兹提述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之公告(「四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关于收购事项之通函(「该通函」)。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内所用之专有词汇与四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收购事项致独立股东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当中载有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推荐意见;(iv)该物业之独立估值报告;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该通函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若干将载于该通函之资料,故预期寄发该通函之日期将进一步延后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