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有关建议股份合併的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有关于同一天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份合併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佈,股份合併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且股份合併已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生效。合併股份已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开始买卖。有关详情(包括就股份合併所产生的合併股份的买卖安排、股票换领及碎股对盘服务),请参阅该通函。股东务请注意,于股份合併生效后,本公司的股票颜色已由黄色更改为浅绿色。
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调整
紧随股份合併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生效后,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于2005年9月5日发出的函件所附的补充指引(「联交所补充指引」),已就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作出下列调整,而于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发行的合併股份数目将如下:
上述有关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调整已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即股份合併生效日期)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外,尚未行使购股权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由于股份合併,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已根据购股权计划条款调整为102,343,577股合併股份。
本公司核数师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向董事作出书面确认,购股权行使价及于购股权获行使后将予发行的合併股份数目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13)条及联交所补充指引按照购股权计划条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