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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指引

2020-06-15 00:00:00

兹提述志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2020年5月14日有关(其中包括) 内幕消息、延迟寄发本公司年度报告及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之公佈(「该公佈」)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发出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之函件(「该函件」) ,当中联交所为本公司列明以下复牌指引:

(a) 对核数师识别的审核问题进行适当独立法务调查、公佈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补救行动;

(b) 刊发所有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计修改;及

(c) 知会市场所有属重大的资料,以使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该函件亦指出,本公司于本公司之证券获准恢复买卖前,须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之问题及全面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以令联交所信纳,及就此而言,本公司负有主要责任制定复牌之行动计划。该函件进一步指出,倘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修订或补充上述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取消任何已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18个月期限」) 之证券之上市地位。本公司之18个月期限将于2021年11月14日届满。倘本公司未能于2021年11月14日前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之问题、履行联交所复牌指引及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并恢复其股份买卖,联交所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展开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之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于适当情况下指定较短之特定补救期限。

本公司将适时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状况及发展。

继续暂停买卖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0年5月15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于履行联交所复牌指引前,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