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志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有关出售事项之本公司重大及关连交易之公佈及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佈(统称「该等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上述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之公佈所披露,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并预期将于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定稿(其中包括)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包括本集团的负债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声明)以供列入通函内,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已在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19日或之前寄发通函之前提下获授进一步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