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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澄清公告

2020-11-18 00:00:00

谨此提述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Expedition Holding CorporationLimited及Sharp Vision Holdings Limited(「联席要约人」)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联合刊发之公告(「规则3.5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建议及该计划。除本联合公告内另有界定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规则3.5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对规则3.5公告之澄清

本公司及联席要约人最近获悉,江清先生(基于彼与江先生之关係而被认为是联席要约人的一致行动人士)持有股份,而本公司及联席要约人无意中遗漏披露有关资料。

江清先生为江先生之兄及联繫人而江先生则为一名存续股东及联席要约人的一致行动人士。基于上述情况,江清先生因此被认为是联席要约人的一致行动人士。于规则3.5公告日期及本联合公告日期,江清先生持有7,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0.05%。江清先生持有的股份将构成计划股份之一部分并将于生效日期注销,但不会于法院会议上就该计划投票以及不会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存续安排投票。就此而言,于规则3.5公告日期,计划股份数目保持不变,为3,651,028,770股计划股份,而3,643,528,770股股份由独立股东持有。其后,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惠生能源所持可换股债券获悉数换股后,计划股份数目为4,071,193,770股,而4,063,693,770股股份由独立股东持有。

江清先生于规则3.5公告前六个月起至本联合公告日期止期间内并无以代价买卖本公司证券。

对规则3.5公告第27及29页所载的本公司股权架构图以及规则3.5公告第30及31页所载的本公司股权架构的提述应按下表澄清,该表载列于规则3.5公告日期、本联合公告日期及紧随实行该建议后的本公司股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