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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09-03 00:00:00

兹提述海福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有关( 其中包括 )关于收购中国优通股份之主要交易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或之前向本公司股东寄发一份通函(「通函」),当中载有( 其中包括 )有关中国优通股份收购事项之其他资料及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以供参考。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寄发通函的日期预期将延后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