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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辞任及委任

2022-03-11 00:00:00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辞任

海福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基于重新调动人力资源,黄腾先生(「黄先生」)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职务,并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3月14日起生效(「辞任」)。于辞任后,黄先生将继续留任本公司首席财务总监一职。

黄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委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董事会欣然宣佈,袁伟健先生(「袁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3月14日起生效(「委任」)。袁先生于2022年3月1日加入本公司,并将于委任后继续留任本公司高级财务经理。

袁先生,36岁,在国际会计师行及香港上市公司,于会计、财务及企业秘书服务方面,积逾12年工作经验。于加入本公司前,彼于彭顺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6163)担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

袁先生分别于2009年10月及2018年8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所颁授之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彼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袁先生履任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