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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寄发通函

2020-08-12 00:00:00

兹提述光启科学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有关(其中包括)经修订年度上限之公佈(「该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佈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47条而作出。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该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总采购协议及经修订年度上限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经修订年度上限作出之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当中载有其就经修订年度上限提供之意见;(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该通函内之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