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新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终止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采纳二零二四年计划,以透过向合资格人士提供机会拥有本公司股权,激励彼等为本集团作出贡献,并吸引、激励及留住彼等为本集团的未来发展及扩张而努力。二零二四年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八年期间有效及生效。 二零二一年计划将于采纳二零二四年计划后终止。二零二一年计划项下将不会再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惟已授出但仍尚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可继续根据二零二一年计划的条款归属并受其规限。截至本公告日期,于二零二一年计划下共有40802829股未授出股份由其现有受托人持有。这些剩余的股份将用于满足本集团未来根据二零二四年计划授予的股份。 在二零二四年计划的条款及上市规则的规限下,董事会可于计划有效期间内任何时间,基于参与者对本集团的发展及增长作出的贡献或董事会可能视为合适的其他因素,全权酌情向由其选定的任何参与者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二零二四年计划将使用受托人不时持有或将持有的股份,且该等股份仅涉及已发行的现有股份。二零二四年计划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的股份计划,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7.12条的适用披露规定。然而,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所述的涉及发行新股份的计划,因此,采纳二零二四年计划无须股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