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潜在加密货币的购买授权
响应香港政府大力推动Web3产业发展的政策,董事会认为全面转型Web3战略,打造一家纯粹、领先的Web3上市公司,是本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重要决策。因此,扩大对加密货币的储备及在Web3领域的投资和业务佈局,对本集团的战略实施极为重要。
根据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股东特别大会所已批准的于12个月内购买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加密货币的购买授权,本公司已接近完成该项投资佈局,且已获得一定增长。为进一步推动本集团在Web3领域的业务发展和佈局,董事会寻求股东于股东大会审批进一步授出潜在加密货币的购买授权,授权董事会继续购买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加密货币,以使本集团可在更优时机完成加密资产的储备,为本集团Web3业务发展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授权期间为股东週年大会正式通过有关潜在加密货币购买授权的普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
于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比特币共计1,110枚,均价约41,790美元。已购买以太币共计14,855枚,均价约2,777美元。购买泰达币约800万枚。
上市规则的涵义
如潜在加密货币购买完成,由于其所涉及的一项或多项潜在加密货币购买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预期高于100%,因此将构成本公司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潜在加密货币购买将会持续进行,且考虑加密货币投资市场波动、瞬息多变,若要以可能最佳价格购买加密货币,则须在恰当时机及时采取行动,惟每一次购买加密货币前寻求股东事先批准并非切实可行的做法。因此,董事会建议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寻求股东事先批准授出购买授权。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购买授权及潜在加密货币购买详情、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本集团可能买卖的任何加密货币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加密货币市场在短期内动盪,而加密货币的价格亦可能有较大波幅。因此,无法保证本集团买卖任何加密货币的时间、数量、种类或价格。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