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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于香港的清盘呈请的最新状况

2019-11-04 00:00:00

本公告由北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于香港的呈请、清盘呈请及就重组向百慕达法院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状况,本公司将就要求承认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授予的百慕达法院命令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其中包括,要求承认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及在非强制基础上就重组委任信永中和谘询专项服务有限公司的侯颂雯及简立祈以及R & H Services Limited的Edward Alexander Niles Whittaker为本公司的共同及个别临时清盘人。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的香港高等法院聆讯,法院将呈请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以进行实质聆讯。上述要求承认百慕达法院命令的申请将于呈请确定后于法院进行聆讯。

本公司将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另行公告呈请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