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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撤销第二项呈请

2021-05-04 00:00:00

本公佈由北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5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提出的第二项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和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分别支付两笔款项,以完全偿还第二项呈请项下的债务。在这情况下,本公司和呈请人已签立并向高等法院递交同意传票以撤销第二项呈请。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佈,以知会其股东和有意投资者有关第二项呈请的任何重大进展。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