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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所得款项用途

2020-11-25 00:00:00

谨此提述中国天弓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的公告(统称「 该等公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的通函(「 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内容有关按于记录日期每持一(1)股现有股份获发两(2)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的词汇与该等公告、通函及招股章程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供股所得款项的用途

诚如该等公告、通函及招股章程所披露,供股募集之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开支后)约为65.44百万港元(「 所得款项净额」)。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报所披露,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合共金额约25.5百万港元尚未动用(「 余下所得款项」)。余下所得款项的原定分配为: (a)约10.0百万港元至15.0百万港元用于认购海外物业发展商的股份;以及(b)约10.5百万港元投资于(i)银行及金融领域; (ii)能源行业;及(iii)物联网及互联网服务行业的上市及非上市证券(如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的公告所披露重新分配余下所得款项)。

变更所得款项用途的理由及裨益

鑑于二零二零年初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香港的经济前景及金融市场仍然充满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疫情尚未得到控制, COVID-19已改变了经济环境。本集团相信, COVID-19爆发改变了社交行为及经济环境,继而对物联网行业、互联网服务行业、高新技术行业、医疗、保健、制药及生命科学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董事会已权衡风险及利益,并考虑采用适时的投资策略,同时为提升余下所得款项的使用效率,董事会考虑减少余下所得款项的投资比例以补充营运资金并动用余下所得款项的剩余部分投资上述行业及银行及金融领域以及能源行业(与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的公告所述意向一致)。

董事会决议变更余下所得款项的用途: (a)约20.0百万港元拟用于投资(i)物联网及互联网服务行业; (ii)高新技术行业; (iii)生命科学行业; (iv)医疗; (v)保健;(vi)制药; (vii)银行及金融领域;及(viii)能源行业的上市及非上市证券;及(b)约5.5百万港元用作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变更余下所得款项用途的理由是预期上述行业将得益于社交行为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并且董事会考虑到银行及金融领域以及能源领域的若干上市证券因卖空而市价较低。

董事会认为,透过上述变更余下所得款项用途,本公司能够符合本集团审慎的库务政策及适应性投资策略以及目前投资环境,从而保障投资者利益并提升我们的投资组合,同时实现资产净值增值,因此,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