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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关于北大方正潜在重整告知函公告

2020-02-18 00:00:00

本公告乃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证券及期货条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的告知函,内容有关北大方正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北大方正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日,该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北大方正是否被要求进入重整程序尚不确定。

本公司确认,上述事件目前对本公司业务运营无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且拥有足够现金以维持现有业务。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以及向北大方正的应收账款的状况,并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