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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监事会主席

2021-03-10 00:00:0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3月10日举行会议,会上职工代表监事王尊州先生(「王先生」)获委任为监事会主席,即日起生效,直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此外,本行已于同日与王先生订立一份服务合约。就彼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王先生不会获得任何薪酬但有权获得酌情支付的奖金(由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的复审和建议酌情调整)。王先生将有权就彼于本行的其他职务获得每月约人民币39,000元的基本薪酬、按彼绩效考核及工作时间等基准釐定的年度绩效奖金、交通津贴及按中国法律法规的保险和公积金。本行将按此于年度报告就王先生的总酬金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