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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2021-03-08 00:00:0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1 年3月 5日举行的本行职工代表大会上,王尊州先生(「王先生」)获选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监事」)。王先生的任期由 2021 年3月 5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王尊州先生, 44岁,自 2021 年1 月任本行党委副书记。

王先生于2005年7月至2010年1 月先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综合处干部及主任科员。于2010年1 月至2010年8月,彼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金融部门评估规划秘书处主任科员。于2010年8月至2019年8月,王先生先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及二级调研员。于2019年8月至2021 年1 月,彼出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中央银行资产处处长。

王先生于2005年7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取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的硕士学位并拥有经济师职称。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已确认(i)于过去三年,彼于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出任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 (ii)彼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 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iii)彼于本行或其任何联营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选举王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而须提请股东注意的其他事宜,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本行将与王先生就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订立服务合约,初步任期自 2021 年3月 5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在任何情况下可根据公司章程退任及膺选连任。本行将根据(其中包括)王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责任、权力及利益釐定其薪酬,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兼顾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

王先生获选为职工代表监事后,张弢先生已不再为监事。张弢先生已确认其并无与董事会、监事会或本行存在分歧,且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本行谨此对张弢先生对本行所作的重大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