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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8-14 00:00:00

本公告由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当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对比截至2019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868百万元,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将录得净利润约人民币400百万元至人民币500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的资产减值损失低于截至2019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本行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 2020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当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行审计委员会或外部核数师确认。本集团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行股东及投资者应仔细阅读预期将于2020年8月 20日刊发的本行截至 2020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本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行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