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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联席公司秘书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2020-07-06 00:00:00

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起:

1.于钦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及

2.林丽娟女士,本公司现任公司秘书,将继续担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