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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认购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进展公告

2021-08-25 00:00:00

兹提述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山东高速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山高资本香港」)作为认购人、Great Sunrise Limited作为发行人(「发行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苏宁置业集团」)、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证人(「公司保证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山高资本香港已认购由发行人发行的本金总额为100,000,000美元(相当于约780,000,000港元)之票据。除文义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为发行人妥为及准时履行票据项下的所有义务而提供的担保及保证(「担保及保证」)如下:

(i) 张康阳(「个人担保人」)以山高资本香港为受益人提供的个人担保(「个人担保」);

(ii) 公司担保人以山高资本香港为受益人提供的公司担保(「公司担保」);

(iii) 苏宁置业集团以山高资本香港为受益人就其于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无锡苏宁置业」)(其资产主要包括无锡苏宁凯悦酒店)全部股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提供的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经独立估值师评估,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于无锡苏宁置业之全部股权的市值估值为人民币1,148,568,200元;

(iv) Great Venus Limited以山高资本香港为受益人就其于Suning Sports Group Limited4%已发行股本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提供的股份押记。据董事所深知,经(其中包括) Great Venus Limited(Suning Sports Group Limited的控股股东)及一名投资者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协定,Suning Sports Group Limited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以及受控实体的交易前估值为3,500,000,000美元;及

(v) 公司担保人以山高资本香港为受益人,就公司担保人持有的华泰佳越-苏宁云新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的500,000份优先B类别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代码:119448.SZ)提供的质押。

由于发行人未能于到期(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时赎回票据,山高资本香港已积极与发行人进行磋商,并通过本公司之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收取担保发行人付款之按金人民币24,000,000元。于本公告日期,订约方概无达成和解协议。因此,山高资本香港已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以追索票据下尚未偿还之本金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

(i)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根据认购协议于香港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及

(ii)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根据个人担保、股权质押及公司担保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个人担保人、苏宁置业集团及公司担保人提起民事诉讼申请。

山高资本香港可能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本公司将紧密监督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发佈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