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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主分销协议

2020-03-27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与 MHNZ 订立主分销协议, 据此, MH 集团公司可于协议期内同意特定委任南顺香港集团公司于该地区内担任产品的分销商。

MHNZ 为国浩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后者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Hong Leong 之间接附属公司。因此,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 MHNZ 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的联繫人。 主分销协议下拟进行之交易即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年度上限按上市规则下之适用百分比比率高于 0.1%, 但低于 5%, 故主分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之申报、公佈、年度审核及其他披露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