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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顺(香港)建议采纳本公司新组织章程细则

2017-10-12 17:41:00

本公布乃南顺(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条条文而发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 建议采纳一份新组织章程细则 (「新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内纳入若干修订,以使组织章程细则与本公司目前惯例及程序一致以及作出若干轻微修订,以提高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之清晰度及可读性。

本公司将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常会(「股东周年常会」) 上动议特别决议案批准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载於通函内(其中包括) i) 建议纳入新组织章程细则之详细的修订内容以及 ii) 股东周年常会通告连同一份代表委任表格,约将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现有组织章程细则现登载於本公司网站 (http://www.lamsoon.com)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待有关特别决议案获得股东批准後,新组织章程细则将在上述网站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