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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中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及派发特别股息

2017-09-27 16:59:00

SOHO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日期均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本公司向股东寄发的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当中载有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以获股东批准的决议案详情。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99,524,031股,此乃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提呈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按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规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於会上放弃表决赞成所提呈决议案的权利。

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所提呈决议案放弃表决。股东并无於通函表示其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表决反对所提呈决议案或放弃就所提呈决议案进行表决。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的监票员,以进行点票事宜。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告载列的所提呈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编号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批准自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和可分派收益 3,851,352,127 9.977513% 866,2490.022 487%

账向於记录日期(由董事会厘定以确定

获派特别股息的权利)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的本公司股东宣派及派发特别股息

(「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346

元及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进行彼全权酌

情认为就落实派发特别股息或与其相关

而言属必需或权宜的有关行动、事宜及

签署其他文件。

由於上述决议案获超过50%的票数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派发特别股息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自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及可分派收益账宣派及派发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346元。所采纳汇率为宣派特别股息前五个营业日(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平均收市汇率作转换计算(人民币1元=港币1.18496元)。因此,以港币应付的特别股息将为每股港币0.41000元。

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星期一)止(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股东获派特别股息的资格,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派拟派特别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的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特别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三)或前後以现金方式支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星期一)(即厘定获派特别股息权利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合资格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