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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07-06 00:00:00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有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宣布,杨德斌先生(「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自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起生效。杨先生之个人履历如下: 杨先生,57岁,曾担任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负责制定香港资讯业在数码经济、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的政策及策略,以及制定香港成为世界领先的智慧城市的发展蓝图。彼曾担任香港科技园公司之首席企业发展总监,负责制定科学园的发展策略、培育和支援生物科技、绿色科技、资讯科技及电子企业。杨先生在美国硅谷开展事业,曾任职多家高科技公司。此后,彼曾于数家业务遍及亚洲的跨国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杨先生为推动及发展香港及地区的创科产业贡献良多。彼成立香港天使投资脉络、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及大数据治理公会。彼曾于多个协会╱组织的董事局及咨询委员会服务,包括香港工业总会、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贸易发展局、青年创展联盟等。 杨先生持有德州大学(奥斯汀总校)电机工程理学士学位,普渡大学电机工程理学硕士学位,以及西北大学凯洛管理学院及香港科技大学联办的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先生现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0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所披露者外,彼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 杨先生会收取每年36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乃根据彼于本公司之责任及职责及现行市况厘定。彼之任期将直至彼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重选连任。杨先生就彼与本公司的委任并无任何特定服务年期,但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轮值退任及合资格重选连任。 杨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连。于本公告日期,杨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彼并无与本公司订立及拟订立任何就上市规则第13.68条所界定之须取得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事先批准之服务合约。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并无其他有关委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局谨借此机会热烈欢迎杨先生加入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