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盈利警告

2020-11-23 00:00:00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 条之规定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有关内幕消息(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七千万港元,比较去年同期财政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一千六百万港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