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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芯城根据股东协议行使购股权以及持续关连交易的补充资料 - 新居间服务协议及新独家服务协议

2018-06-25 20:29:00

行使认购期权

兹提述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董事会宣布,科通芯城公司於2018年6月25日已接获有关科姆特自动化母公司行使认购期权以收购科通芯城附属公司15,000股股份的通知,总代价为123,735,000港元或等值美元。

持续关连交易的补充资料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有关持续关连交易公告的额外资料:

根据新居间服务协议,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间,接受服务公司应付独家服务公司的建议最高服务费用不应超过人民币7,200,000元(相当於约8,646,156港元)。根据新独家服务协议,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间,独家服务公司提供予接受服务公司若干管理及谘询服务的建议最高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440,000元(相当於约1,729,231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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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认购期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74 (2)条的规定作出。

兹提述科通芯城集团(「科通芯城」或「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之公告(「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科通芯城公司根据股东协议向科姆特自动化母公司授出认购期权,以购买科通芯城公司所持有的科通芯城附属公司股份,相当於科通芯城附属公司已发行股本最多60%。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须予披露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科通芯城公司於2018年6月25日已接获科姆特自动化母公司行使认购期权的通知以收购科通芯城附属公司15,000股股份。每股行使价为8,249港元,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应付予科通芯城公司的总代价为123,735,000港元或等值美元。

於认购期权行使完成後,科通芯城附属公司将由科姆特自动化母公司拥有51%权益及科通芯城公司拥有49%权益。因此,科通芯城附属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不会综合入账至本集团的业绩中。

持续关连交易的补充资料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18日之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内容有关新居间服务协议及新独家服务协议。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额外资料:

根据新居间服务协议,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间,接受服务公司应付独家服务公司的建议最高服务费用不应超过人民币7,200,000元(相当於约8,646,156港元)(「2021年居间服务费上限」)。

根据新独家服务协议,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间,独家服务公司提供予接受服务公司若干管理及谘询服务的建议最高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440,000元(相当於约1,729,231港元)(「2021年独家服务费上限」)。

2021年居间服务费上限及2021年独家服务费上限乃由本集团经考虑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载的因素後厘定。

就2021年居间服务费上限而言,由於一个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於5%,新居间服务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就2021年独家服务费上限而言,由於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少於0.1%,新独家服务协议构成一项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年度审阅、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