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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阳金融盈利警告

2018-01-05 20:43:00

本公告乃君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将会继续录得大幅亏损(「盈利警告声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亏损约928,000,000港元)。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该等大幅亏损主要源自(i)持作买卖投资(「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变动产生约626,000,000港元的亏损(包括已变现亏损及未变现亏损);(ii)持作买卖投资之减值亏损约99,000,000港元,该等投资於联交所的买卖已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暂停(「被停牌投资」);及(iii)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亏损约68,000,000 港元。

持作买卖投资主要包括其於联交所及海外的上市公司之投资。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录得持作买卖投资的重大公平值亏损,此乃由於(a)持作买卖投资的市值大幅下跌,导致於期内出售该投资组合的部分出现亏损,以及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作买卖投资的市值相比,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持作买卖投资出现重大公平值亏损;及(b)董事会决定,为谨慎起见,为被停牌投资作出减值亏损,而其恢复买卖时间未定。尚待核数师的意见,本集团就被停牌投资的减值评估乃根据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按市值(参考该等被停牌投资的最後成交价),以及按份额比例计算该等被停牌投资於最後刊发的拥有人应占的资产净值之较低者作出。

本集团仍在拟定其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参考现时所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得出,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审阅,可能须作出修改。待董事会进一步审阅及落实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後,有关资料亦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参阅本公司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详情,而有关业绩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发表。

谨此提述Jicheng Investment Limited(「要约人」)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要约公告」),要约人向董事会提议其将作出附先决条件的自愿证券交换部分要约,以(i)收购本公司股本中之1,593,874,096 股股份;及(ii)注销最多116,886,645份本公司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

继刊发要约公告後,要约期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开始。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10,盈利警告声明构成一项盈利预测,故必须由本公司之财务顾问及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作出汇报。监於上市规则第13.09条项下的及时披露内幕消息规定以及内幕消息条文,本公司须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发出公告,而由於时间限制,本公司已遇到(时间或其他方面)真正的实际困难,难以达到收购守则规则10.4载列的要求。本公司谨此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垂注,盈利警告声明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的标准,且并未根据收购守则作出汇报,故建议彼等依赖盈利警告声明以衡量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利弊时,务请审慎行事。倘要约公告所提述的要约相关回应文件早於本公司之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末期业绩公告寄发,则本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有关盈利警告声明的报告将并入该回应文件内。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