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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阳金融对一间附属公司发出的呈请

2018-01-03 16:37:00

君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Classictime Investments Limited(「Classictime」)在本公司办事处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接获的由朱晓燕作为呈请人(「呈请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724条於香港高等法院一宗法律程序作出的呈请(「呈请」)中被列为33名答辩人之一。

根据呈请,呈请人自约二零一五年年中以来一直及继续持有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的3,234,000股股份,呈请人陈明彼所持康宏股份的实际价值蒙受损失是由於康宏、康宏财务有限公司(「康宏财务」)、康证有限公司(「康证」)、康宏理财服务有限公司及Convoy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的业务及事务中不公平损害性管理不善或行为不当的结果。该等指控主要基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的公告(「该公告」)所披露的令状中所载之内容。

呈请人申诉的且与Classictime相关的不公平损害性行为涉及(其中包括)二零一五年十月配售3,989,987,999股康宏股份「(配售股份」)予Classictime及多名承配人(即呈请中第21名至第26名答辩人,统称「承配人」)(「配售」)、指称康宏财务及康证分别於配售後向承配人授出贷款及保证金贷款以及指称随後承配人转让配售股份予郭晓群及陈佩雄。

於呈请中,(其中包括)呈请人寻求对承配人及康宏颁令宣布配售及╱或配售股份自始无效且并无法律效力或予以撤销。呈请人进一步寻求对(其中包括)承配人就摊薄呈请人於康宏的股权的损害赔偿、利息、法院可能认为合适的进一步或其他济助及所有必要及相应的指示以及成本。

对於上述指控,本公司提述该公告及重申本公司於当中的回应。

本公司正就呈请影响相关的事宜及其权利寻求法律意见。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