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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 第三次出售由Shui On Development (Holding) Limited发行并由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保之6.40%于二零二二年到期赎回之优先永久资本证券

2020-01-08 00:00:00

第三次出售证券

董事局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GSE(BVI)(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其代理人(亦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本金总额为37,600,000美元(相当于约293,280,000港元)之该等证券,总代价约为37,535,900美元(相当于约292,78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若干出售事项乃自首次出售该等证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之十二个月内进行,而该等证券由同一发行人发行,故若干出售事项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併计算。

由于有关若干出售事项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若干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鑑于概无股东于若干出售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倘本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若干出售事项,则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获得一批有密切联繫的股东的书面批准,于本公告日期该等人士共同持有1,043,358,499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8.28%),以批准若干出售事项。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若干出售事项。

寄发通函

根据上市规则,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若干出售事项之详细资料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