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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10-10 18:5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 而 作 出。

兹载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仅供参阅。

A股简称:中国中铁 A股代码:601390 公告编号:临2017-042

H股简称:中国中铁 H股代码:003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底,公司与山东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合称“本协议”或“本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围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规划建设,在区域综合开发、交通基建及金融等领域展开面全面战略合作,初定合作规模1000亿元。区域综合开发领域的合作方面,双方将在区域综合开发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开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将其打造成为具有特色性、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全国新兴产业前沿基地、新兴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现代社会试验区及国际化低碳城区。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方面,双方将在公路、桥隧、市政、轨道交通、房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及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环境整治等方面展开合作。双方探讨以PPP等方式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共同推动及联合投资加快济南市总体规划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建设。具体合作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磋商解决,各方权利义务由具体项目协议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发挥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