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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2017-06-13 16:51:00

兹提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 年5 月12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该通告」),当中列载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及於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供股东审议批准的决议案。

兹补充通告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将按原定计划於2017 年6 月28 日(星期三)上午9 时30分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会议室举行,除该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外,亦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补充决议案:

作为普通决议案:

16.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选的议案,即:

(i) 重选李长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ii) 重选张宗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iii) 选举周孟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iv) 选举章献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v) 重选郭培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vi) 重选闻宝满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vii) 重选郑清智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viii) 选举锺瑞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及

(ix) 选举马宗林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7.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即:

(i) 重选刘成军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及

(ii) 重选陈文鑫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由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後立即开始至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附注:

1. 上述议案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 年6 月14日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2. 通函随附上述第16项及第17项决议案的补充代表委任表格。

3. 有关提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其他决议案及暂停股份过户、出席年度股东大会资格、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登记程序及、出席通知、委任代表及其他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 年5 月12日之年度股东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