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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8-25 21:14: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 年8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仅供参阅。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A股代码:601390 公告编号:临2016-048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H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临2016-04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与贵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合称“本协议”或“本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贵阳市的发展规划和项目推进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不少于800亿元人民币,用于滚动开展包括轨道交通、公路、市政道路、水利、环保水务、土地整理、保障房、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等在内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具体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PPP、EPC等方式;具体合作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磋商解决,成熟一个推动一个。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发挥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