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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30 18:11: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 而 作 出。

兹载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 国 中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仅 供 参 阅。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5-052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 2015-05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属 2015 年第 3 次定期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 年 8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A 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含委托出席 1 名);监事刘建媛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陈文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成军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 A 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 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 2015 年 A 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 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会计期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2015 年修订)、公司《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均按现有股权比例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步同价格进行增资,定价政策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