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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15 19:23: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仅供参阅。

A股简称:中国中铁 H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5-022

A股代码:601390 H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5年4月13日、14日和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问询得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除已于2015年2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对于发行股份事项,除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不排除未来有其他发行股份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没有任何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如果公司未来开始筹划该等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