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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2023-05-25 00:00:00

澄清公告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告乃由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作出。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有关的「代表委任表格」。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澄清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第八页附注4及有关的「代表委任表格」(英文版)的第一段有笔误,其内容应如下文所示(修正部分以下划线标示):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第八页附注4:

4.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

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上述地址。

「代表委任表格」的第一段(英文版):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本公司之总办事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通化县团结路2199号)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供股东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a)

地址为 , 为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共 股(附注b)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大会」) 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代表(附注c),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本公司之总办事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通化县团结路2199号)举行的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召开大会通告所载的下列决议案,并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就所述决议案按以下指示以本人╱吾等之名义代表本人╱吾等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则本人╱吾等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内的所有其他披露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