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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国披露规定的股东通告

2019-09-13 00:00:00

谨提述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于2019年9月11日刊登有关可能对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作出要约(「该可能要约」)的公告。香港交易所希望其股东留意适用于该可能要约的若干披露规定。香港交易所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

相关的披露规定刊载于由英国收购及合併委员会(The Panel on Takeovers and Mergers)(「收购委员会」)出版及规管的《城市收购及合併守则》(City Codeon Takeovers and Mergers)(「收购守则」)第8条。根据收购守则第8.3条,于要约任何一方之任何类别相关证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1%或以上权益之人士必须作出(a)开仓披露及(b)买卖披露(如在要约期间买卖要约任何一方之任何相关证券)。香港交易所之股份就此要约期间属于上述的相关证券。

有关收购委员会的披露规定进一步详情可浏览以下网站:http://www.thetakeoverpanel.org.uk/disclosure。如任何香港交易所股东对上述披露规定有任何疑问,务请联络收购委员会之市场监管单位(Market Surveillance Unit),电话为+44(0)2076380129,他们将乐意解答。

香港交易所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香港交易所股份时须留意上述的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