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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召开日期

2018-09-21 12:05:00

根据《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三十八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有关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事宜。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董事会召开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宣布,香港交易所董事会会议将於 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举行,藉以(其中包括)批准刊发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8 年9 月 30 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告。

承董事会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秘书

缪锦诚

香港,2018 年 9 月 21 日

於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包括 1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 史美伦女士(主席)、阿博巴格瑞先生、陈子政先生、谢清海先生、冯婉眉女士、 席伯伦先生、胡祖六博士、洪丕正先生、梁高美懿女士、梁柏瀚先生、庄伟林先生及 姚建华先生,以及一名身兼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李小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