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香港交易所末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02-27 12:24:00

末期股息

董事会现建议向於2017年5月5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末期股息每股2.04元(2015年: 每股2.87元),以及保留本年度其余的溢利。连同中期股息,2016年股息金额合计每股4.25元 (2015年:每股5.95元),派息比率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溢利的90% (2015年:90%)。向股份奖励计划下由信托所持有的股份派付的股息为1,400万元(2015年:1,800万元)。董事会亦建议提供以股代息选择,股东可选择以新缴足股份形式代替现金收取全部或部分末期股息。

以股代息选择

待股东於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建议的末期股息以及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後,末期股息将以现金支付(并提供以股代息选择让股东可选择以认购价折让5%认购股份)。以股代息选择亦须待证监会批准据此发行的香港交易所新股份上市及买卖,方可作实。

载有以股代息选择(如提供)详情的通函连同选择表格(如适用)预计将於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或前後一并寄发予股东。用以计算即将配发的新股数目的代息股份认购价将於2017年 5月16日(星期二)或前後公布。以股代息的确实股票及股息单预计将於2017年6月2日 (星期五)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及有获派末期股息的权利,香港交易所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情载列如下:

(i) 为确定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

– 股份过户文件送达香港交易所股份过户登记处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4月21日

下午4时30分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4月24日至 2017年4月26日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 记录日期 2017年4月26日

(ii) 为确定有获派末期股息的权利:

– 除息日期 2017年4月28日

– 股份过户文件送达香港交易所股份过户登记处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5月2日

下午4时30分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5月4日至 2017年5月5日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 记录日期 2017年5月5日

香港交易所将会於上述有关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获派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上述的最後时限前,送达香港交易所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