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三十八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有关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事宜。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主席的任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议决委任唐家成先生接替于今天举行的香港交易所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后退任的史美伦女士出任董事会主席(「主席」),唐先生出任主席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将同时完结。 根据香港交易所的《组织章程细则》第 109(2)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69 条, 委任唐先生为主席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书面核准作实。香港交易所将于取得有关核准后另行发表公告。 唐先生的履历如下: 唐家成 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69岁 自2023年4月26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期:2023年4月26日(委任)至2025 年股东周年大会 于香港交易所集团 ? 香港交易所: 担任的其他职位 - 董事会常务委员会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席(注1) - 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提名及管治委员会以及薪酬委员会 主席和国际咨询委员会及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员(注2) ? 香港交易所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 主席(注2)及董事 ? HKEX Investment (UK) Limited – 董事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上市提名委员会成员(注2) 其他主要职务 ? 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会非官方成员(2023~) ?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 – 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任观察员 (2020~) ? 渣打集团有限公司 * – 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 前任职务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主席(2016-2022)及成员(2011-2013) ? 香港机场管理局 – 非执行董事(2017-2020)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主席(2012-2018)及非执行董事(2011-2018) ? 毕马威(1979-2011)︰亚太区主席及全球董事会及全球行政团队成员(2009-2011)、毕马威中国及香港主席(2007-2011)及毕马威香港合伙人(1989-2007) ? 联交所 – 主板及 GEM 上市委员会主席(2006-2008)及成员(2002-2006) 公职 ? 上市政策小组 – 成员(2024~)(注2) ? 促进股票市场流动性专责小组 – 主席(2023~) ?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 – 委员(2023~)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 – 主席(2017~) 资格 ? 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 ? 荣誉院士及荣誉博士(香港教育大学) ? 荣誉院士(岭南大学) ? 院士(金融学院) ? 荣誉博士(香港科技大学) * 于联交所上市 注: 1. 此等委任有待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69 条书面核准委任 唐先生为主席后生效。 2. 此等委任在香港交易所于2024年4月24日举行的2024 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生效。 根据下列现时非执行董事任职董事会及其若干董事委员会(如适用)的酬金,唐先生将会就其担任董事会主席和上述董事委员会主席职位收取2024/2025年度非执行董事袍金合共4,550,000港元。 (港元) 董事会 – 主席 3,500,000 – 非执行董事 920,000 稽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 – 主席 300,000 – 其他成员 180,000 董事会常务委员会、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投资委员会、 上市营运管治委员会、以及提名及管治委员会 – 主席 250,000 – 其他成员 170,000 支付予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是作为各人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至紧随翌年举行的 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之间任职的酬金(直至股东另有决定为止),惟倘非执行董事并非任职整段期间,有关酬金将根据其任职期间按比例支付。 唐先生于2024年3月6日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HKEX Investment (UK) Limited董事,初步为期两年。根据委任函,唐先生有权每年收取 20,000英镑作为其出任 HKEX Investment (UK) Limited董事的酬金。 于本公告日期当日,唐先生声明并无拥有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者)。唐先生并声明与香港交易所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与香港交易所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亦无订立服务合约。 除上文披露者外,唐先生确认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予以披露,而香港交易所亦不知悉就其委任为主席有任何其他需要香港交易所股东关注之事宜。 史美伦女士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后退任董事。有见于史美伦女士对全球金融业及中国内地金融市场拥有丰富经验和知识,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史美伦女士为董事会高级顾问,任期由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史女士将继续出任香港交易所国际咨询委员会及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主席。 承董事会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秘书 曾志燿 香港,2024年4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包括 1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唐家成先生^、聂雅伦先生、巴雅博先生、陈健波先生、谢清海先生、张明明女士、周胡慕芳女士、梁颕宇女士、梁柏瀚 先生、任志刚先生、任景信先生及张懿宸先生,以及一名身兼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陈翊庭女士。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69条委任唐先生为主席的任命正待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书面核准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