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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PRIMA INDUSTRIE S.P.A. 之股份

2020-06-17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透过威麟(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米兰交易所公开股票市场进行一系列交易,以总现金代价约838,000欧元(相当于7,456,000港元)收购合共59,151股Prima股份。

由于该等收购事项于12个月期间内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收购事项须合併计算。由于该等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按合併计算基准超过5%但合共不超过25%,故该等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