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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PRIMA INDUSTRIE S.P.A.之股份

2019-12-23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透过威麟(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米兰交易所公开股票市场进行一系列交易出售合共73,518股Prima股份,出售所得现金款项总额约为9,250,000港元。所有该等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完成及结算。

由于该等出售事项于12个月期间内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出售事项须合併计算。由于该等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按合併计算基准超过5%但合共不超过25%,故该等出售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