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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3-03-06 00:00:00

正面盈利预告

力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分析以及 董事会目前可得之其他资料,本集团预计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介乎约6000000港元至约9000000港元,相比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8984000港元。本集团财务业绩有所改善主要由于(i)销售额增加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及(ii)本公司于澳门的一间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解散时,汇兑储备累计金额26343000港元由权益一次性重新分类至损益所导致之亏损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再对本集团构成任何财务影响。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 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及目前可得之其他资料,而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故可予修改及调整。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公布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