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委任张玉卓先生为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建议委任董事」)。建议委任董事需待中国石化的股东(「股东」)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方告落实。
张玉卓先生的履历及详情载列如下:
张玉卓,58岁。张先生是工学博士,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97年1月起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1998年2月起挂职任兖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7月起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中煤科技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3月起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中煤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1999年6月起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中煤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2年1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8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2009年7月起兼任中国侨联副主席;2014年5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兼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起任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2017年7月起兼任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起兼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20年1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建议委任董事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张先生将就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与中国石化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依据服务合同,张先生的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于过去三年概无于其他香港或海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其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于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亦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与建议委任董事有关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亦无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