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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之公告

2020-01-13 00:00:00

委任财务总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或「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欣然宣佈: 寿东华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止。

以下为寿东华女士履历:

寿东华, 50岁。寿女士是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2010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总会计师; 2014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人事部副主任; 2017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8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兼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财务部总经理兼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寿东华女士于过去三年概无于其他香港或海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其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 寿东华女士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寿东华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薪酬将按《中国石化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确定。根据《中国石化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文件,薪酬由基薪、业绩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责和本公司的业绩确定。本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寿东华女士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与委任寿东华女士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亦无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项下之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欢迎寿东华女士担任财务总监。

委任证券事务代表

因工作调整,郑保民先生已于近日辞任中国石化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聘任张征先生为中国石化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