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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石化增资协议及资产整体转让协议完成公告

2019-07-08 00:00:00

兹提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之本公司分别与资产公司及SKGC对中韩石化进行增资及本公司将转让资产出售给中韩石化(「资产整体转让」)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中韩石化增资协议及资产整体转让协议已于2019年7月8日完成。本次增资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其最高适用的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本次增资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无须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中韩石化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故资产整体转让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同时,资产整体转让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其亦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须予公佈的交易。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韩石化仍将是本公司之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