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 - 本次增资及视作出售

2019-04-29 00:00:00

本次增资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4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资产公司、SKGC及中韩石化订立中韩石化增资协议,同意对中韩石化进行增资。据此,(i)本公司以相当于人民币5.490亿元的中国石化增资资产向中韩石化进行增资,其中认购中韩石化人民币1.6837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中韩石化资本公积,(ii)资产公司以相当于人民币15.022亿元的资产公司增资资产向中韩石化进行增资,其中认购中韩石化人民币4.3158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中韩石化资本公积,及(iii)SKGC以人民币11.045亿元现金或等值的美元现金向中韩石化进行增资,其中认购中韩石化人民币3.2305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中韩石化资本公积。于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韩石化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71.930亿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将从65%减少至59%,资产公司持股比例将从0%增加至6%,SKGC持股比例35%保持不变。本公司、资产公司、SKGC亦已于同日订立中韩石化合资合同并与中韩石化订立中韩石化章程。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由于资产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资产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联系人,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由于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之视作出售事项,故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增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本次增资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无须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